通宽17.3厘米,通高12.0厘米,口径17.0厘米。1971年收购于曹县青岗集公社刘园村。侈口、平沿、直短唇、鼓短腹。平底内凹,沿上站立圆弧形双系,通体素面无纹饰,腹下部有马蹄形三足,底款书“大明宣德年制”1992年被鉴定为一般文物。
0530-321757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