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长3.20厘米,通宽1.60厘米,通高6.50厘米。1976于曹县古营集公社杜庄收购。整器呈浅黄色,椭圆形,玉质细腻,上端伏一狮子。下端刻有篆书“醉翁亭”,刀法及章法均简洁精美,1992年被鉴定为三级文物。
0530-321757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