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宽15.0厘米,通高7.3厘米。1980年曹县土产公司。此器敞口,口沿微外侈,长颈鼓腹。矮圈足内凹,颈部相对有象征性两系,底部落款为“大明宣德年制”,整器四壁较厚。1992年被鉴定为一般文物。
0530-321757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