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长4.0厘米,通宽2.1厘米,通高3.5厘米。1979年收购于曹县闫店楼公社。造型别致,小巧玲珑。在一枝叶上悬有一桃与一花蕾,桃与花蕾呈弧形,花蕾色泽比桃鲜艳,正面中部较集中,枝叶与花蕾、果之间采用了透雕手法,花蕾上部稍浅。1992年被鉴定为一般文物。
0530-321757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