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石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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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崇祯元年李含宇墓志铭


通长67厘米,通宽64厘米,厚31厘米。明崇祯元年(1628)二月初四制石,石灰岩质。张延登撰文,邢其谏篆盖,周曰簠书丹。墓志由底和盖组成,近方形,长67厘米,宽64厘米,厚31厘米。盖内顶阴刻篆书“明陕西平凉府苑马寺七监教授含宇李公墓志铭”,底正文阴刻楷书30行,满行36字,墓志保存较完整。出土于曹县古营集镇兰楼村,1992年被鉴定为三级文物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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