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革命文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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抗日战争时期刘齐滨在“红三村”工作时用的青花瓷茶壶


通宽14.50厘米,通高16.00厘米,口径9.00厘米,底径12.5厘米。来源于曹县韩集镇红三村抗日联防革命遗址。这是刘齐滨同志在抗战时期,于密室中接待上级首长,召开党的重要会议时用的茶具。1992年被鉴定为一般文物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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