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长34.00厘米,通宽3.30厘米,来源于曹县韩集镇红三村抗日联防革命遗址。民兵队长刘勋云同志在抗日战争、解放战争时期,用这支枪同日寇、汉奸、顽杂多次对抗。杀死杀伤过几十名敌人。1992年被鉴定为一般文物。
0530-3217578